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镇申报主体为行政村或行政镇(乡)主导产业
全国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
申请人为行政村或行政镇(乡)
领先行业,优势明显
浓郁的乡土气息和丰富的文化内涵
生产村镇深度融合,农民增收成效显着
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
主要产品是
特色种植、特色养殖、特色美食
特色文化(如传统手工艺、民俗文化等)
以及新业态(如休闲旅游、电子商务等)
特定类别
一、主导产业基础较好。申报村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,占全村总产值的50%以上(扶贫县可减至700万元,占不低于30个) %)。申报镇主导产业总产值超过5000万元,占全镇总产值的30%以上(扶贫县可减至3000万元,占比不低于20%)。
二是融合发展程度深。主导产业的生产、加工、流通、销售、服务等关键环节有机衔接,实现连锁化、融合发展。电子商务、休闲体验、文化传承、生态建设等与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产业、新业态初步发展。
3.农业与农业联合作用强。已成立农民合作社,申报村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数占该村常住农户数的50%以上,全村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数申报镇占镇常住农户30%以上,村(镇)主导产业从业人员人均能支配 近三年收入增速超过10%。
四是特色产品品牌响起。申报村(镇)实行标准化生产,主要经营主体已注册商标,产品销售渠道畅通,主要产品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所在县已取得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证书的村(镇)可先行申请。
申请国家“一村一品”示范村,请联系张先生: